行*相对人名称:亳州市华*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行*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罚〔〕2-42号违法行为类型: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正本)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项的规定。违法事实: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督处转办《关于对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便函﹝﹞号),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不合格报告书1份(报告书编号:CYP)、检品名称:白鲜皮(批号:)、标识生产单位:亳州市华*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检验结果:项不符合规定。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正本)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正本)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罚类别:罚款;其他-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名称:亳州市华*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玖仟伍佰贰拾元(.00元);2.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2倍的罚款计壹万壹仟肆佰贰拾肆元(.00元);罚没款共计贰万零玖佰肆拾肆元(.00元)。罚款金额(万元):1.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处罚决定日期:年09月03日处罚行*机关: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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