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省食药监局

年01月26日,河南省食药监局发布《关于4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通告》(年第1期),经河南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河南青山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药品不合格,检品来源医院的1批次药品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河南青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鲜皮(批号)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镁盐、铝盐;经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品来源医院的沉香(批号)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松香酸;经南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桂林葛仙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川贝枇杷糖浆(批号)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含量;经西峡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湖北兴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氯化钠注射液(批号)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可见异物(详见附件)。

序号

药品品名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产地

药品规格

生产批号

不合格项目

备注

1

白鲜皮

河南青山药业有限公司

/

镁盐、铝盐

2

沉香

河南省仲轩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松香酸

经监管部门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3

川贝枇杷糖浆

桂林葛仙翁药业有限公司

每瓶装毫升

含量

4

氯化钠注射液

湖北兴华制药有限公司

10ml:90mg

可见异物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必要风险控制措施,对检品来源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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